设置会集充电桩的初衷是便利车主,还能削减私拉乱接带来的安全危险危险。近期,南京江宁德融科创中心的电瓶车充电设了最低消费,消费不完也不交还。
江宁德融科创中心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有两排充电桩,上面写有“小哈能量站”的字样。尽管现场停放了许多电瓶车,但充电的车不多,
一些车主坦言,假设没有特殊状况,不会在此充电,原因不外乎便是“不划算”。
我觉得不合理,在之前公司的充电桩,一块钱充3小时。假如充溢的话,会按份额退钱。
随后,零距离记者将这一状况向江宁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反映。高新园分局的执法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。
在查询后,执法人员表明充电桩设置最低消费违反了《顾客权益保护法》,必定不合理。
但充电桩上只印有小哈能量站、哈啰旗下品牌等字样,并没有详细的投进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