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通讯管理局关于2024年9月通讯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出产检查状况的通报
依据《通讯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则》(工业与信息化部令第47号)要求,我局于2024年9月25-26日对你公司的3个通讯工程展开质量监督和安全出产检查,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(见附件)。请你公司对照问题对项目进行整改,并触类旁通,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一起,强化安全出产管理,严厉催促参建单位执行安全职责,有用防备安全危险。整改陈述(须附整改后的相片等资料)于2024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送我局,我局将当令现场核对项目问题整改状况。
1.施工单位未对项目触及的抗震加固、防雷测验、加电测验等作业进行安全技能交底。
3.规划文件未全额列计安全出产费(概算中未计列新立机柜、OLT地阻测验仪器使用费)。
4.未按规划的基本要求进行设备防雷接地测验(未供给设备防雷接地测验记载)。5.施行工程单位未对设备装置、接地和加电测验等作业进行安全交底。
7.施工单位未对槽道作业、光缆全程链路损耗测验、设备防雷接地测验等作业进行安全交底。